连云港新海连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固定资产(车辆)报废处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新海连市政固定资产(车辆)报废处置。
二、询价内容:小货车2辆、洒水车1辆报废处置。
1、报废处置设备的具体配置及状况以现场踏勘为准。
2、招标人对报废处置设备不作残值价值保证。
3、本次报废处置设备设置最低价25000元,低于此价格视为无效报价。
4、中标单位应在中标三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金额将相应款项汇入指定账户,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然后将报废设备自行清运离场(清运费用自理),配合我公司完成相关财务手续,全部完成后我公司将向中标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废旧物资回收等;
4、固定资产报废需在本市进行报废。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单(加盖公章);
4、由招标人出具的踏勘证明。
投标人需按附表格式(附件)填写(手写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投标文件应装入档案袋密封,封条上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递交招标单位。
五、现场踏勘
1、投标人应踏勘现场,未到现场进行踏勘的报价单位,询价人将不接收其报价文件(踏勘后由招标人出具踏勘证明)。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须对施工项目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3、投标人经现场踏勘,自行托运处理,后续到车管所进行车辆销户手续办理,如后续销户手续处理不善,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4、现场踏勘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其他时间不予接待。
六、报价须知
1、竞价时,当最高报价低于标底价25000元时,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2、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拆卸、搬运、保管、销毁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负担。
3、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七、评标方法
在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有效报价中,以总价最高原则确定。
八、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6号(近金桥路路口)新海连市政公司202会议室。
2、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9:30
3、开标时间:2024年3月4日9:30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邀请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6号(近金桥路路口)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5005133008
十、监督
举报电话:0518-80328962;
举报邮箱:jsxhljtjw@126.com
连云港新海连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4年2月28日